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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在回应中全盘否认了都美竹的爆料,态度强硬且自信 ,表示已报案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 回应背景与动机:7月壹9日,吴亦凡亲自在个人账号回应风波,称此前未回应是不想干扰司法程序 ,但纵容和沉默换来了造谣者的变本加厉。
- 对都美竹爆料的否认:吴亦凡称只在贰0贰0年壹贰月5日的朋友聚会中见过都美竹一次,否认灌酒 、收手机及都美竹描述的其他“细节 ”,并表示当天聚会人很多,可作证。
他还否认了都美竹爆料的各种毁三观的行为 ,并特意强调没有未成年人的参与 。
- 强硬态度与法律责任:吴亦凡放出狠话,表示如果有违法行为,自己会进监狱 ,并对上述言论负有法律责任。
他的回应语气强硬,似乎完全不害怕都美竹的爆料,并坚称自己所说的“真相”与都美竹的完全相反。
- 双方爆料的对比与法律程序分析:
都美竹此前详细描述了与吴亦凡的见面过程 ,包括被带到吴亦凡家里、被敬酒导致不省人事等细节。
从法律程序角度看,都美竹的爆料缺乏物证和人证,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吴亦凡方面则可能利用这一点进行反击。
- 粉丝反应与公众看法:
吴亦凡的粉丝在回应下表示非常支持 ,呐喊着相信吴亦凡、永远爱他之类的话。
公众对双方爆料的看法不一,有人倾向于相信都美竹的详细描述,认为吴亦凡的否认缺乏实质性证据支持 。
- 对吴亦凡的反思与质疑:吴亦凡多年来在私生活方面多次传出绯闻和八卦 ,引发公众对其个人品德和行为的质疑。
有人认为吴亦凡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而不是仅仅通过否认和报案来应对风波。
吴亦凡都美竹事件是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案件与公共事件,涉及多名女性指控吴亦凡性侵、诱奸、灌酒等违法行为,最终吴亦凡因强奸罪、聚众淫乱罪被判刑壹叁年 ,并因偷逃税被追缴罚款6亿元 。 以下是事件完整回顾:
- 贰0贰壹年7月8日:都美竹首次曝光吴亦凡,指控其与多名女生有染,通过酒桌游戏灌酒 、过夜等方式与女性发生关系 ,并提及选拔要求等细节。
- 贰0贰壹年7月壹7日:
都美竹进一步公开与吴亦凡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及收到的和解协议,内容显示双方曾就事件进行协商。
网名为「一甜Elaine」的女生晒出聊天记录,称吴亦凡约她观看节目录制 ,并转账节日红包,侧面印证吴亦凡存在类似行为模式 。
- 贰0贰壹年7月壹8日:
都美竹接受采访,指控吴亦凡通过粉头挑选漂亮粉丝 ,诱奸未成年女性,且在性行为中不采取安全措施。
她向吴亦凡提出“退出中国娱乐圈、致歉公示叁天”等要求,并表示“可送你十年牢饭 ” ,将事件推向舆论高潮。
- 贰0贰壹年7月壹9日:
上午,韩束 、立白等品牌宣布与吴亦凡解除合作,商业代言迅速崩塌 。
中午,SNH48成员张丹三发文晒出与吴亦凡的聊天记录 ,称曾收到其骚扰信息。随后,魏雨欣等多名女性也公开与吴亦凡的聊天及转账记录,指控其不当行为。
下午 ,吴亦凡工作室发布“十点澄清”,反驳都美竹发布的部分言论和截图,试图挽回舆论形象。
- 贰0贰壹年7月贰0日:
上午 ,央视网评论称,事件已非娱乐八卦,而是涉及法律与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 。
下午 ,吴亦凡方再次回应争议,称收到8封都美竹的威胁邮件,并指控其未退还壹8万元转账。
- 贰0贰壹年7月贰贰日:
警方通报称 ,一男子冒充涉事双方对吴亦凡与都美竹进行诈骗,澄清部分网络谣言。
都美竹发文回应,坚称自己被灌酒后送进吴亦凡卧室,否认诈骗指控 。
- 贰0贰壹年7月叁壹日: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法律程序正式启动。
- 贰0贰壹年8月贰日:吴亦凡的社交媒体账号被全平台封禁,所有音乐作品下架,其公众形象彻底崩塌。
- 贰0贰壹年8月壹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 ,犯罪嫌疑人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案件进入司法审判阶段 。
- 贰0贰贰年壹壹月贰5日:
壹5:叁0,法院一审宣判 ,吴亦凡因强奸罪、聚众淫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壹叁年,附加驱逐出境。
壹6:00,律师解读称 ,吴亦凡需在中国服刑完毕后,再被驱逐出境。
壹6:55,官方通报吴亦凡偷逃税问题 ,追缴税款并罚款共计6亿元,进一步坐实其违法行为 。
吴亦凡事件全过程梳理 & 律师评析PART 0壹 吴亦凡事件经过
- 6月叁日:
网曝吴亦凡与都美竹恋爱,吴亦凡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诉造谣者并持续取证,回应争议称“没有一片雪花是清白的” 。
- 7月7日:
都美竹曝吴亦凡潜规则多位女生 ,吴亦凡方起诉。爆料重点包括:
吴亦凡和都美竹在一起时,同时和多位异性保持亲密关系,甚至包括都美竹的朋友。
吴亦凡有一个专门添加未成年异性的社交账号 ,选拔要求为未成年女孩,有“中间人 ”专门联系女生,团队分工明确。
吴亦凡以MV选女主角及工作室签约新人为由 ,约女生出去玩游戏 、灌酒,对女生采取糖衣炮弹攻击,甚至在酒局上把女孩照片像商品一样摆放出来随意挑选 ,还会找女孩子过夜 。
- 7月壹0日:
吴亦凡方的律师声明后,都美竹接受采访表示吴亦凡没有证据,而自己有确凿证据,不害怕他们 ,未收到起诉通知,曝光是为了防止更多女孩被骗,表示不会撤诉 ,只想要一个说法和道歉。
- 7月壹6日:
都美竹曝吴亦凡方提出给百万封口费,聊天记录显示双方曾谈和解,都美竹提过800万封口费 ,吴亦凡公司的公关策略等。双方动机不纯,吴亦凡方希望破财消灾,都美竹有要求赔偿的意图 。
- 7月壹8日:
都美竹透露收到来自“WUYIFAN”的50万转账 ,分两笔转入,咨询律师后发现收了可能会犯法,决定分批还给吴亦凡。同时 ,她联合7名曾被吴亦凡骗的受害者报警,其中贰人未成年。都美竹还详细讲述了和吴亦凡第一次见面的情况,包括被灌酒、没收手机,醒来后在吴亦凡床上 ,当时她壹7岁 。
- 7月壹9日:
“歌手吴亦凡”的微博发布消息称,之前未回应是不想干扰司法程序,但沉默纵容了造谣者。如果有这类行为 ,会自己进监狱。吴亦凡工作室发表声明,拒绝一切诽谤言论及散布有害网络信息,已启动法律追责程序并完成报案工作 ,并澄清梳理了以下几点:
没有人给都美竹灌酒,在场人员均可作证 。
吴亦凡最后一次与都美竹聊天在贰0贰壹年5月,两人只见过一面。
工作人员与都美竹聊天内容显示被灌酒的人不是都美竹。
都美竹陆续发布邮件威胁工作室 ,主动提出赔偿索求,从800万降至叁00万 。
吴亦凡和母亲不堪忍受骚扰和威胁,向都美竹转账50万。
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公众号为假 ,都美竹伪造聊天记录录屏。
都美竹称已退返壹8万,吴亦凡工作室未收到款项。
- 7月贰0日:
吴亦凡工作室再发文,回应网络对于和都美竹转账问题的争议,称都美竹转账聊天截图视频是伪造的 。
- 7月贰贰日:
北京朝阳警方通报 ,针对都某竹通过网络反映受到侵害和吴某凡一方报警称被敲诈勒索的情况,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初步查明了有关事实。
- 7月叁壹日:
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 ”等情况 ,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叁0岁 ,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PART 0贰 律师评析对于这件事 ,作为刑辩律师团队,重点评析其中涉及到的两种犯罪行为 。
- 关于7月贰贰日北京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
据北京朝阳警方通报,调查情况如下:
贰0贰壹年7月壹4日 ,朝阳警方接到吴亦凡母亲吴某报警,称遭到都美竹敲诈勒索。当日警方依法受理和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贰叁岁) ,并于贰0贰壹年7月壹8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将其抓获。
贰0贰壹年6月,刘某迢看到都美竹和吴亦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 。期间 ,刘某迢虚构女性身份,以曾被吴亦凡欺骗感情欲共同维权的名义骗取都美竹的信任,使用昵称为“DDX”的微信号与都美竹联系 ,获取都美竹与吴亦凡部分交往情况信息。
7月壹0日,刘某迢利用获取的信息冒用都美竹名义与吴亦凡律师联系,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叁00万元赔偿 ,并将自己和都美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亦凡律师。同时,刘某迢使用“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微信号,自称系吴亦凡律师 ,与都美竹协商达成叁00万元的和解赔偿,但双方未签署和解协议 。
7月壹壹日,吴亦凡母亲分两次向都美竹账户转账50万元。此后,未得到钱款的刘某迢继续冒充都美竹 ,向吴亦凡律师索要剩余贰50万元未遂。后又冒充吴亦凡律师要求都美竹签署和解协议,否则索回50万元 。都美竹同意退款后,刘某迢冒充吴亦凡律师将本人的支付宝账号提供给都美竹 ,都美竹陆续向该账号转账壹8万元。
刘某迢被抓获后,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对于刘某的诈骗行为 ,可能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罪名,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此外,就吴亦凡母亲提到的敲诈勒索罪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在于:
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 ”,即采取了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
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 ”交出财物。
在本案中 ,刘某客观上虚构了自己的身份,冒用都美竹和吴亦凡律师的名义,使得都美竹和吴亦凡陷入误区 ,自愿进行了转账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故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吴亦凡母亲打款50万再报警的原因在于 ,如果不打款直接报警,嫌疑人属于犯罪未遂,按照《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如果全额打款,万一无法追回 ,会造成很大损失。而不论是诈骗罪还是敲诈勒索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都将50万元以上定性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壹0年以上有期徒刑。吴亦凡母亲这么做 ,是想用最低的成本让犯罪嫌疑人的刑期最大化 。
- 关于7月叁壹日吴亦凡涉嫌强奸被警方刑拘事件:
7月叁壹日,微博“平安北京朝阳”发布消息:针对网络举报的“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 ”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 ,吴亦凡(男,叁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 ,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行与妇女进行性交,或者采用任何手段与不满壹4周岁的幼女性交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事实真相如都美竹所说 ,吴亦凡采用灌酒 、下药等强制手段,那么不论女子是否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也不论双方是否存在恋爱关系 ,更不管是否“明知”其为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一律构成强奸罪。
此外,虽然吴亦凡国籍为加拿大 ,但其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刑法。并可根据犯罪情节,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指人民法院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或治安管理方法。既可以独立适用,亦可附加适用,附加适用时应存主刑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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